這篇好有意思,引發編輯部內部熱議XD
—
1923 年 12 月,約該報導後的一個月,《臺灣日日新報》刊出幾篇投書,以此向社會大眾交代。投書者的態度大致如下:「堅中生」和「呂生」皆以「人肉市場」形容聘金制度;「中等生」以「婚姻受聘是夷狄之呼」(出自《漢書》)以古諷今;「S 生」指出青年男子苦於聘金的煩惱,疾呼「聘金撤廢」。
—
張我軍主張,「戀愛是結婚的唯一條件」,抨擊野蠻聘金制度是野蠻的,而且侮辱了青年男女的人格。「聘金無論怎樣解釋也是身價」,以女子的身價為結婚的唯一條件,說明舊婚制度是「賣淫式」、「強姦式」,莫怪覺醒者不滿這種「畜生道」的結婚。對此,他提出「創造的結婚」的概念,經男女二人的自由意志擇配,共組獨立的第三家庭。